1、新书到馆验收后,进行总括登记、个别登记,并附发票报销,每月底统计图书收入册数。
2、期刊先接预订凭据登记、报销,逐期收入后用卡片记列,装订后再进行个别登记。报纸不进行个别登记
3、图书注销登记,在个别登记卡上销号,注明注销原因、时间,集中登记注销账。
二、交接验收
1、购进图书须由采购人员核对,列出清单,并经分编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入分编室。
2、图书加工完毕,分编室与书库、阅览室、资料室等处均要互相签字交接。
3校内其他部门需要从图书馆内调转图书,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,办理有关交接手续。
4工作人员离职时,必须按财产登记箭或公务目录,由接管人员验收,办理移交手续,并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