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馆须知111
来源:图书馆 |
点击数: 录入时间:2011-05-15
一、校内读者须凭本人借书证、学生证(工作证)入馆借书阅览。校外读者凭馆际借书证或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。
二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举止文明大方,衣着整齐。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。
三、不准带包和书刊进入阅览室,可带笔记本。书包(贵重物品除外)需放入存包柜,锁具自备。读者须在当日闭馆之前将存包柜内存放的物品及自备锁具取走。
四、维护馆内秩序,不抢占阅览座位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五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等。
六、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。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六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馆内严禁吸烟、用火。
八、出入阅览室如遇监测仪报警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。
九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工作人员或到馆办公室反映。
十、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批评违反规定的行为。对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